询价与路演环节结束之后,公司就可以刊登上市公告书并进行上市交易了。上市公告书是拟上市公司在股票上市前按照《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业务员规则相关要求向公众公告发行与上市有关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
上市公告书的内容应当概括招股说明书的基本内容和公司近期的重要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证券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企业概况;股票发行与承销情况;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决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和持股情况;公司近三年来或成立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的溢利预测等文件;主要事项揭示;上市推荐意见;备查文件目录等。
国家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在股票挂牌交易日之前的三天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上刊登上市公告书,并将公告书备置于公司所在地,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网点,就公司本身及股票上市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和说明,以利于投资人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做出正确的买卖选择。” 下面一起看撰写上市公告书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数据可信、货币币种为人民币。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数据应当有客观的依据,并给出权威的资料来源。表述数据的数字格式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币种应为人民币,以元、千元或万元为单位。如果使用港元、美元等货币币种,要有特别说明。
第二,保证外文译本与中文译本的一致性。拟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上市公告书的外文译本,但必须保证中、外文文本的一致性。另外,还需要在外文译本上注明:“本上市公告书分别以中、英(或日、法等)文编制,在对中外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三,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上市公告书使用的语言为事实描述性语言,风格为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广告性、祝贺性、恭维性或诋毁性的词句是禁止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