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7年 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筹备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7年  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筹备工作的通知

发改高技〔2017〕12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宣部、中国科协、中国侨联、共青团中央:

经国务院同意,定于9月15日-21日(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举办2017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现将经国务院审定的活动周总体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为切实做好活动周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地方、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活动周作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新动能的重要抓手,切实发挥活动周作为创业创新者启迪创意、展示和转化成果重要平台的作用,不断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特色和职能分工,编制活动周实施方案,精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保障活动周顺利开展,推动在全国范围形成创新创业热潮。

二、广泛动员。各地方、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的作用,以创业者为中心,采用政府搭台、多方合作的方式,与政府部门相互借势、共同协作,合理搭建创新创业工作展示和交流平台,充分释放各类市场主体的作用和活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双创活动,展示各层面各领域的双创成果。

三、加强统筹。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依托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活动周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活动周各项工作。请各地方组织当地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活动,统筹做好相关筹备工作,真正把活动周办成创新创业者的节日和舞台。

四、大力宣传。各地方要结合本地活动安排,请宣传部门牵头,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媒体和新媒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协调好活动周预热和活动周期间的集中宣传。同时,做好舆情分析和监测,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活动周组委会。

请各地方、各部门于8月20日前将活动周的具体方案报送活动周组委会,并明确活动周联系人和信息报送员。活动周期间,各地方、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每天活动情况,按要求报送活动周组委会。活动周结束后,各地方、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总结,于10月10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报我委。

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 胡敏骏 010-68501979

邢诚渊 010-68501983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总体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7月6日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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